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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信托-龙浩集团信托贷款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
光大信托-龙浩集团信托贷款信托计划
产品简称
龙浩集团信托贷款信托计划
监管机构
中国银监会
发行机构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状态
 在售
产品期限
36个月
融资规模
10.0亿
收益分配
半年付息
咨询电话
7×24全国免费财富热线: 400-808-3058
预期年
化收益
300万≤认购金额<800万    7.0%
800万≤认购金额<1600万   7.1%
1600万≤认购金额          7.3%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
投资门槛
300万
托管银行
待定!
募集时间
2016年07月~
投资方式
质押贷款
投资领域
工商企业
资金用途
向融资人补充流动性经营资金(仅限高速公路板块)。
还款来源
集团的销售收入、龙浩集团的资金统筹安排。
风控措施
1、融资人股权质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春荣先生以其持有的龙浩集团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龙浩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春荣先生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融资人以其持有的云南曲靖东过境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以佛清从、揭汕两条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股权在可以办理质押时追加质押担保。
4、资金监管: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监管企业资金的使用。
5、资金归集:项目到期前最后一年,融资人自首笔贷款到期前最后一年,自该年度首日起每满3个月之日,按照每满3个月分别归还2亿元、2亿元、2亿元、到期归还4亿元的还款进度将贷款本金清偿完毕,利随本清。
补充说明
融资人高速公路业务情况
在高速公路方面,龙浩集团分别与国内外数家实力雄厚的企业携手合作,共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广西梧贵、广东佛清从、广东从莞、湖南岳望、湖北洪利、云南曲靖东过境、广东汕揭、云南曲昆等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近1000公里,总投资约1000亿元。
发行机构
简介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1980年3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续办,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2010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1,819.05万元。2014年7月,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51,927.72万元,占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337.49万元,占41.58%;天水市财政局4,072.84万元,占4.00%;白银市财政局3,481.00万元,占3.42%。2015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公司采取原股东等比例一次性增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01,819.05万元增加至341,819.05万元。 
2013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甘肃省政府签署股权战略合作意向书。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集团成功受让原甘肃信托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时隔12年后重获信托牌照,对于集团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有力推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和长远健康发展。重组完成后的信托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管理,立足甘肃,服务全国,创新转型,加快发展,将充分依托集团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增进与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的合作交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备注信息
1.融资人实力雄厚
公司主营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支持;
融资人自身资产状况良好,有息负债率非常低,信用水平高。并拥有大量投资期即将完成的高速公路,未来会为公司带来大量现金流,项目安全性高。
公司投资建设高速公路的运营模式为BOT+EPC,即建设-经营-转让+ 工程总承包模式,模式先进。
2.本信托计划退出切实可行
融资人的主营业务模式较好,在建与即将开工的项目盈利能力强,建设期间回款完全可以覆盖本信托计划本息资金,信托计划到期还本付息有保障
3.本项目风险可控,收益可观
本信托项目交易对手实力雄厚,信用水平高、负债水平低,还款来源有保障,增信措施有力,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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