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光大信托-来宾城投3号财产权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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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称 | 来宾城投3号财产权贷款 |
监管机构 | 中国银监会 |
发行机构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产品状态 | 在售 |
产品期限 | 24个月 |
融资规模 | 1.2亿 |
收益分配 | 按年付息 |
咨询电话 | 7×24全国免费财富热线: 400-808-3058 |
预期年 化收益 |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8.5%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 8.8% 1000万≤认购金额 9.2% |
收益类型 | 固定收益 |
投资门槛 | 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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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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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时间 | 2016年0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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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 抵押贷款 |
投资领域 | 基础设施 |
资金用途 | 认购来宾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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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来源 | 来宾财政收入及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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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措施 | 1.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就财产权信托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将进行转让登记,最大程度保障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2.来宾市财政局将就应收账款的偿还签署确认文件; 3.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来宾市财政局的还款义务、委托人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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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1.应收账款债务人 来宾市财政局,2012年至2014年来宾市可控财力分别为197亿元、181亿元、182亿元。 2.保证人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成功发行了7年期的14来宾工投债、鹏元资信给予的最新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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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简介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1980年3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续办,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2010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1,819.05万元。2014年7月,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51,927.72万元,占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337.49万元,占41.58%;天水市财政局4,072.84万元,占4.00%;白银市财政局3,481.00万元,占3.42%。 2013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甘肃省政府签署股权战略合作意向书。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集团成功受让原甘肃信托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时隔12年后重获信托牌照,对于集团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有力推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和长远健康发展。重组完成后的信托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管理,立足甘肃,服务全国,创新转型,加快发展,将充分依托集团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增进与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的合作交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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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资金运用方式: 1.委托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来宾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57000万元委托给受托人设立“光大-来宾城投3号财产权信托”; 2.合格投资者认购财产权信托的优先级受益权份额、并由委托人持有财产权信托的次级受益权; 3.来宾市财政局向财产权信托支付应收账款,如来宾市财政局未能按时支付,则由委托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来宾市财政局的还款义务、委托人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