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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资产-阳光城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中融资产-阳光城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阳光城1号资管计划
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发行机构
中融资产
产品状态
 执行
产品期限
6个月
融资规模
5.0亿
收益分配
按季付息
咨询电话
7×24全国免费财富热线: 400-808-3058
预期年
化收益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7.0%

300万≤认购金额         7.5%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
投资门槛
100万
托管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募集时间
2016年01月~
投资方式
质押贷款
投资领域
房地产业
资金用途
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及竞买成功后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还款来源
阳光城集团内部资金调配、阳光城集团的经营性收入。
风控措施
1.借款人账户监管,资金流向清晰明确有保障。
中融资产与阳光城集团共管 SPV 公司(上海盛至隆)财务印鉴及证照,监管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
2.阳光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吴洁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市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和其实际控制人吴洁、林伟民夫妇为借款人偿还委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阳光城集团下设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质押担保
借款人成功拍得土地使用权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设的项目公司的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补充说明
1.交易对手—阳光城集团担保人介绍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成立于 1991年8月,主要股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1.51%)、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6.67%)、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73%)、其他投资者(49.09%)。于 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大公国际给予公司主体 AA 级评级,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运营等领域,集团凭借快速提升的企业综合实力及品牌价值,在2015 中国房地产 500 强测评榜单中,位于百强房企第 22 位。其品牌价值于 50 强榜单中,排名第 20 位,品牌价值98.90亿元。公司位于2015 年房企运营效率10强榜单第1位。
2.担保人介绍
阳光城集团实际控制人吴洁女士,34岁创办阳光集团,曾在福建革新机械利润:0.967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福布斯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百强排名第46位。
吴洁女士直接享有福建阳光集团45%的股权,鉴于福建阳光集团与其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39%的股权,吴洁女士为上市公司阳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7.6%,估值约:43.2亿元。
发行机构
简介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资产”),是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13年10月14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
公司秉承“诚信、高效、专注、创新、共赢”的企业文化,以为股东和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经营宗旨,依托股东品牌和综合资源,发挥资产管理平台优势,打造专业团队,形成产品创新、投资及风险控制、产品发行等核心竞争力,为特定客户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力求实现稳健、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结合整体战略与业务发展,通过整合资源、探索自身优势,明确了四大业务板块:债权融资类业务、证券投资类业务、上市公司综合服务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截止到2014年12月底,中融资产管理的存续期专项资产管理项目70个,总规模超过220亿元。
备注信息
还款来源:
1.本项目借款人进行本息支付
项目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但本项目的实际还款来源为阳光城集团内部资金调配。现阶段阳光城集团货币资金余额约 42.09 亿元,货币资金较为充足。此外,公司预收款达 175.54 亿元,其中预售房产收款约 173.73 亿元,为后续公司销售收入提供保障,作为还款的主要资金来源,较为可靠。
2.阳光城集团及其控制人提供连带担保
阳光城集团的经营性收入可以作为本资管计划的另一还款来源。阳光城集团 2012-2014 年盈利能力和利润快速增长,良好的地产销售业绩为公司结转收入奠定了基础。阳光城集团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分别预计签约金额为 280 亿、379 亿及 51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0.72%;回款金额分别为 235 亿、332 亿及 439 亿元,可以充分保障资管计划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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